法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 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时间:2024-04-23浏览:1058

2024418日党委会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总体部署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的安排,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要求,现就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学院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符合学院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引领带动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现学院高质量发展、内涵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实施对象

“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学院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

三、实施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运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党支部政治建设、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教育引导党支部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党建主责主业

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党建、学术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引领带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提升,使学院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四)促进学院事业发展

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学院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五)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

着力健全和配强党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四、实施原则

1.突出政治建设

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引领带动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坚持双向提升

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学院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3.注重分类指导

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把握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不同特点,遵循规律、分类施策、分层培养、整体推进。

4.强化基层导向

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学院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培育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完善政策保障。除了学校规定的政策条件,“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可参与学院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选拔任用院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3.狠抓责任落实。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学院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学院党委担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情况要纳入学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测评考核。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docx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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