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法学院耀邦奖学金”、”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班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10浏览:345

各班级:

    根据《法学院耀邦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和《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班爱心助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法学院耀邦奖学金”、“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班爱心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法学院耀邦奖学金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从严原则,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全面衡量原则,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品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奖励等级、金额和名额

1、范围

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法学院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大四学生。

2、等级、金额和名额

一等奖:3人,每人每年5000

二等奖:3人,每人每年3000

三等奖:6人,每人每年200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品学兼优;

5、获奖者根据本年级2014-2015学年考试成绩的高低进行评选。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奖学金评审时间为20151110日—17日;

2、评选程序

1)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本班级学生上一学年考试成绩及年级排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考试成绩单等)纸质版于1117日(周二)前一并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755414@qq.com

2)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将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报校友备案。

二、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班爱心助学金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从严原则,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全面衡量原则,注重学生学习成绩、品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金额和名额

1、范围

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法学院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学生。

2、金额和名额

大二、大三学生各2名,每人每年14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品学兼优;

5、获助者根据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高低进行评选。

6、家庭经济困难,孤、残等特殊困难学生和家庭优先。

7、已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类校友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参与评选。如家庭目前特别困难,急需救助,可不受此条限制。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奖学金评审时间为20151110日—13日;

2、评选程序

1)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根据本班级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推荐1-2名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贫困相关证明等)纸质版于1113日(周五)前一并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755414@qq.com

2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爱心助学小组将对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助学生名单,并报学院备案。

“法学院耀邦奖学金”申请表.docx

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班爱心助学金申请表.docx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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