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7月,学院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党员活动日”系列活动,具体如下:
一、举办“我心向党,初心永挚” 党性修养交流会
7月2日,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法硕(法学)党支部部分党员在东校区孵化基地一期开展“我心向党,初心永挚” 党性修养交流会。党性修养交流会主要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就自己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作心得分享;二是结合自身实际,谈一谈如何在生活、学习、工作中践行十九大精神。交流会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开展微党课活动
7月2日,法硕(非法学)党支部、法学研究生党支部在龙湖东校区博雅楼406教室开展了微党课活动。法硕(非法学)党支部书记方永伟、新发展党员刘颉围绕 “中国梦”主题,分别用8分钟的时间为支部其他党员上了一堂微党课。
三、开展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座谈会
7月5日下午,民刑法学党支部在博雅楼402会议室开展了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座谈会。教师们结合各自的工作经历和思想认识,现场感悟分享,畅谈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知青经历是当代青年树立正确人生观的励志教材,为当代青年树立了思想上和人格上的榜样,同时指明了青年一代树立正确理想、坚定信念的关键环节和实现路径,对当代青年的成长发展有着巨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四、启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
7月10日上午,学院党委联合校工会、蚌埠市总工会在市民政项目园工地联合开展2018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送清凉活动。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程刚,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党组书记杨金城出席活动启动仪式,校工会主席王保生,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浩,市总工会副主席沈玉玲,市重点工程局副局长任理山,法学院副院长葛先园,校志愿服务队全体成员及民政项目园工地部分农民工代表15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中,党员志愿者们向农民工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共计发放普法宣传品15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
五、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
7月13日至15日,教师党员唐雯带领部分学生党员赴蚌埠市湖光小区、高铁南站、龙子湖公园分别开展了农民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团队成员向农民工发送扇子、纸巾、手提袋等宣传用品,散发《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围绕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最低工资、工伤保险等问题,团队成员现场为咨询者进行了详细解答。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畅通了他们维权渠道。
六、组织学习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的讲话精神
7月11日下午,理论法学党支部在东校区博雅楼402教室组织学习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主席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和北京大学师生进行座谈,是对中国教育的高度重视,他给我国的教育事业指明了方向,对于对广大教师是极大的鼓舞,我们要按照习近平主席的指示,扎根本职,认真搞好教书育人工作。